成立不可更改的信托后成立人将失去对资产的控制权。
不可更改的信托可在成立时指定受益人,信托成立人身故后第三方会把资产给受益人。
有追债者向成立人追讨债务不会影响不可更改信托内的资产。
成立不可更改信托缺点:有生之年内不能控制信托内的资产。
原因二 规避遗产税如果总资产非常大超过遗产税的免税金额,可进行脱产,将一部分资产放到不可更改信托名下。
可通过买保险将保单放在不可更改信托名下。
保险的理赔金额会算在个人资产总额内。
房地产、投资、公司、银行存款、股票,人寿保险理赔金额等总和大于免税金额,可首选将保险挪到不可更改信托名下。
不可更改信托内的保险理赔金额无需缴纳遗产税、增值税,赠予税等。
受益人可用不可更改信托内的资产支付继承其他资产的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