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发布于: 2014/04/09  1:28 am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008年报告说,美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8年减少,今年更降至1994年以来的最低点。美国运输部部长彼得斯认为,这主要归功于执法严格。

作为“车轮上的国家”,美国在防止交通事故方面确实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尤其以汽车保费的调节最为重要。美国全国联网的事故记录体系和完善的保费计价制度,把开车安全和每个人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夫妻俩共开一辆纪录良好的车,每年只需花不到500美元的汽车保费。而一个有轻微违章记录的单身汉,每年很可能要为擦伤他人车辆等小事故支付好几千美元保费。

另一重要经验是严对酒后驾驶。除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一年,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驾驶员可以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近年来认定酒后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更是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由于年轻人酒后开车的比例较高,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者,血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开车。严厉的交通执法甚至让美国人聚会时很少喝烈酒。从1993年至今,美国每万辆车死亡率已降到1.7,相比中国高于9的数字,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参考。

法律惩罚过轻
  
在美国大多数州,初次醉酒驾车只属于轻度违法,很少会被投入监狱。只有在屡犯之后才会变成重罪。当一个人多次违法,应该严惩时,也很少被判长期服刑。此外,一个屡教不改者即使被判坐牢多年,服完全部刑期的却不多。2006年在马塞诸塞州,只有不到1%的人被判入狱者获得两年以上的刑期。
  
有时,检方的草率工作态度使不少醉酒开车者轻易逃脱法律制裁。据新墨西哥州阿尔伯戈基市一家报纸披露,一位名叫爱德华·塞纳的人在犯案后申辩自己是初犯,而事实上他已经是第五次犯案了。检察官似乎没有发现此人以前的五次醉酒记录,结果塞纳没有蹲一天大牢,也未交任何罚金。
  
在马里兰州的蒙哥马利县,醉酒驾车者如果同意做某些心理辅导的话,法官一般给他们以缓刑来代替坐牢。几乎有五分之一的有罪的醉酒开车者获得的是没有任何监督的缓刑。
  
2006年1月,新墨西哥州一名有两次醉酒开车记录的妇女又一次喝醉后驾车,结果车子失控,冲向迎面开来的另一名酒醉开车者的汽车,造成此人身亡。法官只判她入狱30天。这一量刑被负责该案的检察官称为“一个开玩笑的判决”。
  
几年前在马里兰州,一名43岁的醉酒男子在一次车祸中将某女子撞死,结果仅被判500美元罚金,三年缓刑和社区服务。由于肇事者也有伤,因此法官认为此人已受到惩罚。可是不久,这个男子就离开本地,“带伤”去参加一个保龄球比赛了。
  
美国一些民间的反醉酒驾车组织最近要求各州政府修改过轻的处罚并加强对酒后开车者的教育,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则应该采取一个常识性办法:拿走他们的车钥匙,或许永远取消他们的开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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